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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讲 前六识的王所相应至起灭分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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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本讲上次讲到相应门————即与前六识相应的心所,以课文过长,未能讲完,现在继续上一讲再往下讲解。

    四、 烦恼心所:六位心所的第四位,计有贪、嗔、痴、慢、疑、恶见六种。此又称六种根本烦恼,由此能生起随之而来的随烦恼。 <识论> 曰:  [烦恼心所,其相云何,颂曰: 烦恼谓贪嗔,痴慢疑恶见。论曰: 此贪等六,性是根本烦恼摄故,得烦恼名。’何谓烦恼,烦者烦闷、烦扰,恼者恼乱、恼热, <大智度论> 七曰:[烦恼者,能令心烦,能作恼故,名为烦恼。’ 兹分述如下:

    1、贪心所:贪即贪欲, <识论> 曰:  [云何为贪,于有、有具染著为性,能障无贪,生苦为业。’ 有即三有或三界,有具是生起三有之因,也就是惑与业。贪以染著为性,著即执著,执著于我及我所,对于财色杖位固持不释,障蔽无贪之心,起惑造业,堕于三有,承受苦报。

    2、嗔心所:嗔者嗔恚,与无嗔反。<识论> 曰:‘云何为嗔,于苦、苦具,憎恚为性,能障无嗔,不安隐性,恶行所依为业。]

    苦即三苦————苦苦、坏苦、行苦,苦具是造成三苦之因。嗔是对三苦及造成三苦之因生恚恨心,能令身心恼热,对家人眷属,一切众生,轻则诟骂,重则损害他命,甚至于伐城伐国,喋血千里,莫不由嗔心而起。

    3、痴心所:痴是愚昧不明,事理颠倒,因果迷乱,义理全乖,是无痴之反。 <识论> 曰 :  [云何为痴,于诸理事,迷□为性,能障无痴,一切杂染所依为业。]

    痴即十二缘起之首的无明,无明即是迷昧不觉,对世间道理及佛法义理迷惑不解,由此引起种种烦恼,即‘一切杂染所依为业’。

    4、慢心所:慢者傲慢,自以为处处优于他人。 <识论> 曰:  [云何为慢,恃已于他,高举为性,能障不慢,生苦为业。]

    慢者自尊自大,轻举乔扬,不知谦卑,轻蔑他人。 <俱舍论> 把慢区分为七或九种,唯识宗继承了‘七慢’之说条。

    A、慢: 对于不如我的,我轻慢他,这叫 ‘于劣计己胜’; 对于和我相等者,我轻慢他,这叫‘于等计己等’。

    B、过慢: 对方和我相等,我以为胜过他,这叫 ‘于等计己胜’; 对方胜过我,我不承认,反说我胜过他,这叫‘于胜计己胜’。

    C、过过慢: 对方胜过我,我不承认,反说我胜过他甚多,这叫做 ‘于胜计己胜]。

    D、我慢: 执著于五蕴和合的身心,为我与我所,因而骄傲自大,叫做我慢。

    E、增上慢: 修行者 ‘未得言得,未证言证。’叫做增上慢。

    F、卑劣慢: 自甘卑劣的人,对于胜过他的人,以为 :‘胜过我又该如何? ’别人学佛修道,他以为:  [我不信佛,还不是照样过日子? ’此为自甘卑劣之慢。

    G、邪慢: 于慢上起邪见,自己无德,反说:  [佛菩萨也不过如此’。甚至于不信因果,毁谤三宝,这叫邪慢。

    5、疑心所:对真理怀疑不定,曰疑。 <识论> 曰:  [云何为疑,于诸谛理,犹豫为性,能障不疑善品为业。’ 所谓谛理,即苦、集、灭、道四圣谛而言。对谛理犹豫不信,故障蔽不疑的善品,此即其业用。

    6、恶见心所:恶见又称不正见,亦即是邪见。 <识论> 曰:  [云何恶见,于诸谛理,颠倒推求,染慧为性,能障善见,招苦为业。’ 恶见心所是依慧心所所假立的,故云以为性。而慧通于善、恶、无记三性,此慧是染分之慧,非善性所摄,染慧能障善见,招感苦果,故称招苦为业。恶见可开为五种,即:

    A、萨伽耶见: 译曰身见,这是一种外道的见解,认为五蕴实有,执此为我,而生种种谬误的见解。 <识论> 曰:  [萨伽耶见,谓于五取蕴执我我所,一切见趣所依为业。]

    B、边见: 有了我见,即计度我为死后常住不灭者,或计度我为死断灭者,此即佛教所反对的常见或断见。

    C、邪见: 认为世间无生果之因,亦无可招之果,故为恶不足惧,为善不足法,此种见解,乃见之最邪者,故名邪见。

    D、见取见: 于前种见上随执一端,以为最胜,即固执其所见,一切斗争依之而起,故以一切斗争所依为业。

    E、戒禁取见: 印度古代苦行外道,认为受持牛、狗、鸡等戒,可以得涅槃之果。这种非因计因,非道计道之见,是为戒禁取见。

    五、 随烦恼心所:六位心所的第五位,此又名随惑,是随根本烦恼所生起的烦恼。随有三义,一者自类俱起,二者遍不善性,三者遍诸染心。随烦恼心所二十个,分为小随、中随、大随三种。小随烦恼十个、中随烦恼二十个、大随烦恼八个。小、中、大的分别,以三义俱备者名大随,兼具二义者称中随 (自类俱起、遍不善性) 。于不善心中各别而起者称小随。现分述如下:

    小随烦恼心所,随根本烦恼生起之烦恼,计有十种,曰忿、恨、覆、恼、嫉、悭、诳、谄、害、乔。其发生作用面最小,而行相粗猛,于不善心中,各别生起。

    中随烦恼,随根本烦恼生起之烦恼,有二种,曰无惭、无愧,其发生之作用范围较小随烦恼为宽,俱自类俱起,遍不善心二义,故曰中随。此二者,对自己所犯的过恶不感到羞耻,是其共同点; 而惭者‘轻拒贤善’,愧者‘崇重暴恶’,是其相异点。大随烦恼,随根本烦恼生起之烦恼,有八种,曰掉举、昏沉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失念、散乱、不正知,其发生作用范围最广,俱自类俱起,遍不善性,遍诸染心三义,故曰大随烦恼。现分述二十种随烦恼如下:

    1、忿心所:对于违逆之境生起的忿怒,产生粗暴的身语表业。 <识论> 曰:  [云何为忿,依对现前不饶益境,愤发为性,能障不愤,执杖为业。]

    2、恨心所:恨者怨恨,怀恶不舍,引起极度烦恼。 <识论> 曰:  [云何为恨,由忿为先,怀恶不舍,结怨为性,能障不恨,热恼为业。]

    3、覆心所:覆是覆盖,犯了过恶,怕丧失名利,故把过恶隐藏起来。 <识论> 曰:[云何为覆,于自罪恶,恐失利誉,隐藏为性,能障不覆,悔恼为业。]

    4、恼心所:恼者恼怒,于忿恨之后,遇违逆事,因而爆怒,凶狠暴戾,有如蝎子螫人。 <识论> 曰:  [云何为恼,忿恨为先,追触暴热,狠戾为性,能障不恼,蛆螫为业。]

    5、嫉心所:嫉者妒忌,他人荣盛,我怀忧戚,如妾妇之固宠,政敌之倾轧。 <识论> 曰 :  [云何为嫉,殉自名利,不耐他荣,妒忌为性,能障不嫉,忧戚为业。]

    6、悭心所:悭者悭吝,财物不肯施舍,法理秘不告人,鄙恶地蓄积财法。 <识论>曰:‘云何为悭,耽著财法,不能惠施,秘吝为性,能障不悭,鄙蓄为业。]

    7、诳心所:诳是欲谋取名誉或利益,自己无德而诈称有德的一种欺骗行为。 <识论> 曰 :  [云何为诳,为获利誉,矫现有德,诡诈为性,能障不诳,邪命为业。]

    8、谄心所:谄者谄曲,为了取得别人欢心而阿谀谄媚,以达到自己谋求的目的。 <识论 > 曰:‘云何为谄,为冈他故,矫设导仪,险曲为性,能障不谄,教诲为业。]

    9、害心所:害者损害,心无悲愍,损害有情,是不害之反。 <识论> 曰:  [云何为害,于诸有情,心无悲愍,损恼为性,能障不害,逼恼为业。]

    10、 乔心所:乔者骄傲,由于得到世间名利而骄慢自大。 <识论> 曰:  [云何为乔,于自盛事,深生染著,醉傲为性,能障不乔,染依为业。]

    11、 无惭心所:无惭是惭之反,即没有羞恶之心,不顾本身人格尊严,拒绝贤人的教诲,不接受世间出世间善法。 <识论> 曰:  [云何无惭,不顾自法,轻拒贤善为性,能障碍惭,生长恶行为业。]

    12、 无愧心所:无愧是愧之反,没有廉耻之心,不顾世间清议,不畏社会舆论。 <识论>曰:  [云何无愧,不顾世间,崇重暴恶为性,能障碍愧,生长恶行为业。]

    13、 掉举心所:掉举是心不安静,妄动浮燥,障碍禅定。 <识论> 曰:  [云何掉举,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,能障行舍奢摩他为业。’ 奢摩他为‘止’,即是禅定。

    14、 昏沉心所:昏沉是昏懵沉醉,迷□不明,障碍轻安和智慧。 <识论>  曰:‘云何昏沉,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,能障轻安毗钵舍那为业。’ 毗钵舍那是‘观],与奢摩他合称‘止观’。此又称定慧、寂照。

    15、 不信心所:不信者心存污秽,不信三相,即一者实有,即诸法实相; 二者德,即佛、法、僧三宝; 三者有能,有能力成就世出世间善法。 <识论> 曰:  [云何不信,于实、德、能不忍乐欲,心秽为性,能障净信,堕依为业,谓不信者多懈怠故。]

    16、 懈怠心所:懈怠与精进相反,既不修善,亦不断恶,甚而对恶业勤奋。 <识论> 曰:  [云何懈怠,于善恶品修断事中,懒堕为性,能障精进,增染为业。]

    17、 放逸心所:放逸者,放荡纵逸,于染法不能防,于净法不肯修。 <识论> 曰:[云何放逸,于染净品不能防修,纵荡为性,障不放逸,增恶损善所依为业。]

    18、 失念心所:失念即是遗忘,心意散乱,对于所修善法不能明记。 <识论> 曰:[云何失念,于诸所缘,不能明记为性,能障正念,散乱所依为业。]

    19、 散乱心所:散乱即不专心,令心流荡,,障碍正定,阻止善慧,增长恶慧。 <识论>曰:  [云何散乱,于诸所缘,令心流荡为性,能障正定,恶慧所依为业。]

    20、 不正知心所:不正知即是邪知,误解世间法及出世间法,破坏佛教真理。 <识论> 曰 :  [云何不正知,于所观境,谬解为性,能障正知,毁犯为业。]

    六、 不定心所:六位心所的第六位,有四种,曰悔、眠、寻、伺。称不定者,意谓于识、性 (善、恶、无记。) 界 (欲、色、无色三界。) 都不确定。无法记别。

    1、悔心所:又名恶作,对于先所作事生起悔心。 <识论> 曰:  [悔谓恶作,恶所作业,追悔为性,障止为业。’ 即对已作恶事追悔,就是善性; 对已作善事追悔,就是恶性。悔能令心怅怏不安,故有障碍止 (观) 作用。

    2、眠心所:眠即睡眠,昏迷而不自在,能障智慧。 <识论> 曰:  [眠谓睡眠,令身不自在,昧略为性,障观为业。’ 睡眠之时,心极阇劣,身无力用,故有障碍 (止) 观的作用。故适度睡眠是为善法,过度睡眠是为恶法。

    3、寻心所:寻者寻求,对事理粗略具思考。 <识论> 曰:  [寻谓寻求,令心偬遽,于意言境,粗转为性。]

    4、伺心所:伺者伺察,对事理细密的思考。 <识论> 曰:  [何谓伺察,令心偬遽,于意言境,细转为性。’ 寻与伺,是依思心所与慧心所分位假立,本身没有实体。

    五、 所依门————依止根本识

    第三能变识,是集合前五识与第六识所合成,此六识之生起,皆以第八识为依止,故颂文首句指出:‘依止根本识’。识论解释此句曰:‘根本识者,阿陀那识,染净诸识生根本故。依止者,谓前六转识,以根本识为共亲依。

    心、心所的生起,要有三种依,即因缘依,增上缘依,等无间缘依。而前六识之生起,以种子赖耶为亲因缘,得有前六识之现行。再者,前五识以五根为不共依,而五根由现行第八识执受得有,故前五识亦可说是以现行第八识为所依,这是根本共依。再者,第六识以第七识为所依,而第七识以现行第八识为不共依,所以第六识可以说是以第八识为根本共依。简单的说,‘依止根本识’者,即是前六识以现行赖耶为共依————增上缘依,而以种子赖耶为亲因缘依。

    增上缘依非现行赖耶一种,而是有四种,若缺任何一种,五识即不生起,此四种依为:

    一、 同境依: 前五识依于眼耳鼻舌身五色根,此五根与五识共取现境,曰同境依。

    二、 分别依: 谓依于第六识,前五识任何一识生起,意识与之同时生起,与前五识同缘色声等境,而起了解分别,曰分别依。

    三、 染净依: 谓依于第七识,第七识与‘四烦恼常俱’,是染污识,前五识亦由此识染污而成有漏,故此第七识是前五识的染净依。

    四、 根本依: 谓依于第八识,第八识是根本识,前五识依第八识而得生起,故以第八识为根本依。

    六、 俱不俱转门————五识随缘现  或俱或不俱  如涛波依水

    颂文 ‘五识随缘’句,指前五识生起,必须众缘俱备,而五识俱缘各不相同,如眼识所缘的物件是色境,生起时需要九缘;而耳识需八缘,鼻舌身三识需七缘,兹分述如下:

    一、 眼识九缘:

    1、空缘: 空即空间,眼识取境,须保持适当距离,无空间不能取境。

    2、明缘: 明即光明,眼识取境,需要光明,无光明不能取境。

    3、根缘: 眼识依于眼根而生起。

    4、境缘: 眼根触对色境而生眼识,境为识之所缘缘。

    5、作意缘: 作意即是注意,不注意则 ‘视而不见’。

    6、分别依缘: 分别指第六识,依第六识以分别外境。

    7、染净依缘: 此指第七识,对怨亲顺违之境生起的染净心。

    8、根本依缘: 此指第八识,第八识为前七识之根本。

    9、种子依: 种子为生起识之亲因缘。

    二、 耳识八缘: 耳识生起,不需光明,故仅需八缘。

    三、 鼻、舌、身三识,是‘合中取境’,不需光明和距离,故只需七缘。

    或俱或不俱者,五识可同时生起,亦可或一、或二、或三四生起,视缘而定。如波涛依水句,喻藏识如大海,余识如波涛,外境如风,风起而波涛现。 <八识规矩颂> 谓:‘浩浩三藏不可穷,渊深七浪境为风。’即指此而言。

    七、 起灭分位门————意识常现起,除生无想天,及无心二定,睡眠与闷绝。

    在上节俱不俱转门中,虽然统指第三能变识而言,实际上讲的只是前五识。此门则唯就第六识的起灭予以说明。前五识生起,须俱或九或八或七缘,俱缘较多,缘不俱足则有中断。第六识生起,只俱根缘、境缘、作意缘、根本依缘、种子依缘五种,缘少较易俱,故常时现起。但有五种情形则不生起,此称为[五位无心’。此五种情形是:

    一、 生于无想天: 外道修行生于无想天,寿命五百大劫,在此期间意识不起现行。

    二、 入无想定: 外道修行,入无想定,意识不起现行。

    三、 灭尽定: 修此定者,前六识不起现行,第七识染心所亦不起现行。

    四、 睡眠; 深度熟睡而无梦者,意识不起现行。

    五、 闷绝: 俗称昏迷,医学上谓‘无意识状态’,这是由于大惊布、大剌激,或剧痛昏晕的情况下,前六识不起现行。但第七、八识仍恒时相续,故闷绝者并非死亡,而是第六识不起现行。